Monday, November 21, 2005

我希望活在過去

我希望 活在過去
給我一次機會 回到以前
快樂放聲大笑的生活裡
即使 只能夠在一旁觀望
即使我只能 像一株山林裡的野薑花
默默地散發繞樑的芬芳
那也就夠了
能夠再一次不在乎你們的想法
或者再一次大哭 像一個嬰孩
那麼 也就夠了
回到陽明山或者淡水
喜歡默默的老街 喜歡
一個人的迷霧 默默地
到緘默的沙灘 到
無雲的星空 那麼
就夠了 至少沒有開懷的大笑放聲
我也可以離開 帶著微微上揚的嘴腳

1 Comments:

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拜託讓我留言吧
我好好一個文藝青少女啊
都忍不住要不顧形象罵幹
這留言板太雞雞歪歪
反正你出書是我來寫序
小綠啊
這段留言我打八百次一樣了
覺得自己好像神經病

4:10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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